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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院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
2024.03.07

为加强所院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提高全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法规意识,3月1日下午,所院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此次培训邀请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工作人员张佳担任主讲人,所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磊线上参会,纪检监察处、财务处、医保物价科有关负责同志及医保物价管理委员会成员、各科医生代表及全体兼职医保物价员到场参会,两院区合计参会人数106人。财务处处长阎娜主持培训。

阎娜处长首先强调了医院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的重要性,并希望通过此次培训提高参会人员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重视程度,学懂政策,规范行为,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张佳老师以“规范诊疗行为,守护基金安全”为题作专题讲座,从“应当”“必须”“不得”三个部分详细解读《条例》内容,并列举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剖析了过度检查、分解处方、重复收费、分解住院、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

张磊副书记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是目前监管重点,全体医务人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法律法规意识,深刻领会医保基金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政策学习,划清划牢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三要以患者服务为中心,耐心做好医患沟通工作,维护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此次培训不仅提高了全体医务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也为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保工作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纪检监察处、财务处及医保物价科将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确保临床诊疗行为依法依规、医保基金使用合理合规,维护所院风清气正的良好诊疗环境。



撰稿:张萧红

摄影:何美曈 

编辑:林仲玮  柴子越

校对:何美曈

审核:张  洋  张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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