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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获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2019.11.08

  2011年11月17、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通报表扬了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我院作为天津市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表扬,也是此次被表彰的天津市唯一一家医疗机构。

  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由药剂科临床药师定期深入临床,查阅病历,向临床科室医护人员了解患者情况,对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作出判断,详细记录,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重点品种不良反应/事件汇总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定期讨论,汇总所有不良反应报告,进行药品安全性因果关系分析,并通过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上报至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国家药监局。

  在2009年的H1N1事件及2010年的丙球不良反应事件中,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在第一时间组织临床药师了解情况,详细记录,必要时采取了更换药品批次或暂停药品使用等紧急措施,并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就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上报国家药监局。在此类应急事件的处置中,我院反应迅速,措施得当,记录全面,上报及时,得到了上级药监部门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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