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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门诊慢特病病种支付范围的通知
2025.11.13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依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9号)政策规定,结合该病种诊疗规范,现对异地“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门诊慢特病病种支付范围进行公示。

一、异地门特就医流程

异地参保患者,(1)先按参保地规定完成“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2)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方式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京津冀免备案);(3)我院就医挂号时需持医保卡/码,并主动告知窗口人员或自助机选择“异地门特”号。

完成以上步骤后,在我院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异地门特待遇。

二、门特保障范围

(一)药品

1.全身用皮质激素类:醋酸泼尼松片、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甲泼尼龙片、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2.选择性免疫抑制剂:环孢素、环孢素口服溶液、甲磺酸贝舒地尔片、芦可替尼片。

(二)化验检查

1.血细胞分析;

2.尿常规;

3.肝功能检查;

4.肾功能检查;

5.骨髓穿刺;

6.骨髓象检查;

7.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测定;

8.病毒学检查。

(三)治疗

1.血液制品;

2.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型单特异性抗体鉴定;

3.静脉输血、静脉输液、白细胞(血小板)除滤;

4.观察床床位费等。

温馨提示:

本通知所列项目为当前纳入“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门特报销范围的内容,该支付范围会随天津医保政策部门的论证及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如有疑问,可拨打12393(医疗保障服务热线)或前往医院医保窗口进行咨询。

医保咨询窗口:

海光寺院区:A座1楼1号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团泊院区:1号楼1楼医保便民服务站、2号楼1楼2号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2:30-16:30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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