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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0-C-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4.16

  受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JBD-2020-C-035

  二、项目内容

  物资配送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无预算。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符合《天津市医疗器械委托贮存配送管理办法》(津药监发[2018]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①应当是注册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

  ②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贮存、配送服务;

  ③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载明的库房地址开展委托贮存、配送业务。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10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郝老师    

  2、联系方式:022-2421360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老师,022-2390920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213608(业务)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b2@tjbd666.com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止。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20年4月26日17: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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