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科研仪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08

  受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动物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动物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HYZB-XYS-2018-06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1

动物血细胞分析仪

1

590000

(二)项目预算:59万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出具的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获取。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进行项目报名,若为法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需携带以上要求(1)(2)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

(四)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报名一经成功,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 下午14:30时

(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月4日 下午14:30时

(三)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于工

(二)联系电话:022-24414892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阎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909208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414892

九、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问题,不得重复提交)

十、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 2018年12月27日。

十一、其他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

电汇要求:

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响应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

账    号:77100154800003333

(1)磋商保证金在2019年1月3日12:00前以以上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封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磋商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到磋商现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未成交单位可在磋商结束后退还磋商保证金,未成交单位需递交合格资料后5个工作日退还磋商保证金。(无息)。

(4)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1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我们竭诚为您提供贴心服务
行政值班电话:022-23909999
医疗服务电话:022-2390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