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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所党委举办《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专题培训
2017.12.01

  

  9月24日,院所党委在A11楼会议室举办《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专题培训,院所全体在职党支部支部书记、支委参加。

  党政办公室主任阎嶂松对新细则的核心精神进行了阐释,要牢牢把握党员发展保证质量这个核心,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全过程,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在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上要严把入口,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看四个方面,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为民服务、严守纪律;把握三个环节,考察入党动机、严格政治审查、严格审批。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全过程,坚持思想入党与组织入党的统一,坚持自我教育与组织培养的统一,坚持教育引导与实践锻炼的统一。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要强化程序意识,落实民主程序,防止繁琐主义。《细则》强调了发展党员工作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其中,各级党委负有领导责任,党委组织部门负有指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负有主体责任,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负有直接责任。

  对照旧《细则》,阎主任逐章按条讲解了新《细则》的修订变化。

  阎主任对下一步开展新《细则》的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抓好学习培训,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全文准确把握《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和基本程序;抓紧贯彻实施,按新细则要求,发展党员,建立新党员档案;党政办公室要抓好督促检查工作。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刘晓黎对新党员发展工作档案的42套表格,按照党员发展的5个阶段逐一进行讲解。组织员马才辉依照细则要求,介绍了目前党员发展工作中需要补偿的表格。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内容进行了书面答题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