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元同志是多年工作在院所行政管理岗位上的一名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行政上现任所院国有资产及设备管理处处长,在党内历任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多年,注重理论学习,通过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通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了忧患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
他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生活中,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恪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始终坚持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所院干部和职工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该同志以对党的无比忠诚和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公道正派的作风赢得领导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在工作中能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市场经济中的不正之风,严于律己,不为私利而随波逐流。带头坚持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以身作则,是一个公道正派的党员干部。工作上尽心尽力。自觉接受领导和群众的监督,在国有资产管理和设备采购中坚持监督关口前移,从论证、招标、合同谈判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坚持购置设备合同会签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积极执行政务公开,办事透明,坚持“三公”原则。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敢于负责。有团队精神和大局意识,行事出以公心,不计个人名利。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不讲假话,不搞虚假浮夸。
李会元同志是院所廉政勤政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是院所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作风来源,有力保障了院所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